4月28日金華永康市土拍:起始價3180萬元出讓城西區(qū)塊C-09地 塊1#樓、2#樓地塊
根據金華永康市國土資源局決定,4月28日以掛牌方式出讓城西區(qū)塊C-09地塊1#樓、2#樓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商住用地?,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二、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7年03月29日至2017年04月26日到永康市國土資源局三樓土地收儲交易中心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三、申請人可于2017年03月29日至2017年04月26日到永康市國土資源局三樓土地收儲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04月26日16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7年04月26日16時3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四、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永康市國土資源局三樓土地收儲交易中心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永康市城西區(qū)塊C-09地塊1#樓、2#樓號地塊:2017年04月19日08時30分至2017年04月28日15時00分;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一)本次出讓按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報名時所交納的競買保證金不計利息。競得人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為受讓地塊的定金,在末次繳納出讓金時才能全額轉為土地出讓金。競得人中標后不簽訂《成交確認書》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作自動放棄論處,保證金不予退還。未競得人所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出讓活動結束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競買保證金的交納與退付到永康市國土資源局財務室辦理。
(三)競得人在競得地塊成交后,出讓人與競得人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出讓合同。競得人在簽訂合同之日起1個月內交清全部土地出讓金。出讓金為該宗地塊的總地價款(含地下空間使用費,不含契稅)。出讓人在受讓人全額交清土地出讓金后6個月內以土地現(xiàn)狀向受讓人交付土地。
(四)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按永財綜[2012]132號文件另行收取,契稅和印花稅按成交價格的3.05%收取。
(五)本次出讓地塊以土地現(xiàn)狀出讓,出讓人不統(tǒng)一組織現(xiàn)場踏勘,由競買人自行勘察現(xiàn)場。有關具體情況可向永康市土地收儲交易中心垂詢。
六、聯(lián)系電話:0579-87174812
七、地塊所處地段介紹
浙江省金華市永康市是縣級市,隸屬于浙江省地級市金華市,位于浙江省中部的低山丘陵地區(qū)。地理坐標為北緯28°45′,東經119°53′,總面積1049平方千米。